北海地基基礎拆除工程,用心只為更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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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吊裝作業(yè)的北海起重機司機,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地基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按照規(guī)行國家標準《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的基礎規(guī)定作業(yè)。拆除鋼層架時,拆除必須采取繩索將其拴牢,工程更好待起重機吊穩(wěn)后,用心方可進焊切割作業(yè)。服務吊運過程中,北海應采取輔助措施使被吊物處于穩(wěn)定狀態(tài)。地基拆除橋梁時應先拆除橋面的基礎附屬設施及掛件、護攔等。拆除
拆除建筑的工程更好圍欄、樓梯、用心樓板等構件,服務應與建筑結(jié)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北海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后,再進行拆除。拆除梁和懸挑構件時,應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斷兩端的支撐。拆除柱子時,應沿柱子底部剔鑿出鋼筋,使用手動倒鏈定向牽引,再采用氣焊切割柱子三面鋼筋,保留牽引方向正面的鋼筋。拆除管道及容器時,必須在查清殘留物的性質(zhì),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后,方可進行拆除施工。
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下列資料: 1 拆除工程的有關圖紙和資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區(qū)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設施分布情況資料。 建設單位應負責做好影響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種管線的切斷、遷移工作,當建筑外側(cè)有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時,應與有關部門取得聯(lián)系,采取防護措施,確保后方可施工。
建設單位應將拆除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zhì)等級的施工單位。建筑單位應在拆除工程開工前15日,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1 施工單位資質(zhì)登記證明; 2 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鄰建筑的說明。 3 拆除施工組織方案或?qū)m検┕し桨福?4 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