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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是銅仁提供一種勞動關系和用人主體相分離的多元化、靈活性、市勞彈性化的遣許新型用人模式,其實質(zhì)就是可證用人單位向派遣機構(gòu)租賃勞動力,用人與管人相分離。代辦
申請人的站式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許可機關依法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服務書面決定,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通知申請人領取勞務派遣經(jīng)營許可證;申請人的銅仁提供申請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許可機關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市勞書面決定,說明不予行政許可的遣許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可證權(quán)利。
有利于用工單位解決“進人容易,代辦出人難”的站式問題。用工單位用人多體現(xiàn)為時效性和階段性,服務用工單位使用職工擔心是銅仁提供“人一旦進到企業(yè)來,就得管—輩子”的用工模式。勞務派遣用工形式解除了用工單位的后顧之憂,派遣員工無論到哪里工作,勞動關系始終在勞務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
在勞務派遣合同期內(nèi),勞務派遣公司成為用人主體,在對派遣員工的工資報酬、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的執(zhí)行中,能夠嚴格按國家的法律、政策進行操作,限度地保障受雇員工的各項合法權(quán)益。
(作者: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