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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疏的北京內容大致有:1.解釋字義,2.串講文意,豐臺3.分析名讀,區(qū)收4.校勘文字,購古5.闡述語法,籍舊6.說明修辭手段,書誠7.詮解成語典故,信合8.考證古音古義,位客9.敘事考史,北京10.記述說川,豐臺11.發(fā)凡起例。區(qū)收就形式而言又可分成八類。購古1.注和疏(注只釋、籍舊疏兼釋注),書誠2.釋義和敘事,信合3.他注和自注,4.補注和集注。
雕版印刷發(fā)端于唐代,宋代以后成為傳統(tǒng)中國圖書制作生產重要方式。較早的雕版,一次只能印出一種顏色,稱為“單印”;若將規(guī)格完全一樣的幾塊版面,分別在不同的部位著上不同的顏色,重復迭印,就可產生二色、三色、四色,甚至五色的效果,稱為“套印”;以套印技巧印制的書,就稱為“套印本”,是中國古代特色的彩色印刷術?;钭钟∷⑿g是用銅鑄或木造成一個個獨立的字體,再拼成版面印刷(圖4《御制數理精蘊》),乾隆皇帝將宮中以木活字印刷的書稱為“聚珍版”。石板印刷是西洋技術,在清末傳入中國,因有快速、價廉的優(yōu)點,很快地通行起來。
因此,把清代末年作為古籍的下限要比1840年作為下限來得合適。當然,這個下限仍舊是粗線條的。即辛亥革命以后的著作如果在內容或形式上沿襲前此的古籍而并未完全另起爐灶,如對古籍所作的舊式校注或舊體詩文集之類,一般仍可劃入古籍范圍。采用新體裁對古籍所作的研究或注釋,才不叫古籍,而算作對古籍的整理研究。 中國的古籍在數量上以用漢文撰寫的為多。此外,還有用滿、蒙、藏、彝等兄弟民族文字撰寫的,也是中國的古籍。只是因為整理這些用兄弟民族文字撰寫的古籍需要另外一套專門學問,在方法上也和整理漢文的不盡相同,因此通常所謂整理古籍只限于漢文的古籍。
古籍,是指未采用現代印刷技術印制的書籍。圖書在古代稱作典籍,也叫文獻,兼有文書、檔案、書籍三重意義。隨著時間的進展,將記事類文件加以編排,供人閱讀,并達到傳播知識經驗的目的,便形成了一部圖書,圖書的內容日益增多,載體趨向多元,制作技術不斷改進,為了方便閱讀,產生了“簡冊”、“卷軸”、“冊頁”、“線裝書”等不同的裝幀樣式。